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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点击数:307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风险提示
春季气温逐步回升,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为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遂宁市2018年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针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风险提示
(一)严把原料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二)加强过程控制。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要规范操作,砧板、菜刀等用具和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储存要做到生熟分开,菜品按规定留样。
(三)禁用违禁食品。不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非法添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格按“五专”要求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四)严禁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加工操作时要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双手,并落实“五病调离”制度。
二、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选择放心单位就餐。建议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笑脸餐厅)就餐。
(二)科学选择食物。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三)合理健康饮食。应节制饮食、低盐低油、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避免暴饮暴食、过量饮酒、饮食不规律等。
三、针对居家饮食的风险提示
(一)购买放心食材。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及食品原材料,认真阅读标识标签,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购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要采集和选购不熟悉的野菜和蕈类。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二)避免交叉污染。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
(三)做到烧熟煮透。尽量吃当餐加工的食品,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炸肉等,无论是室外放置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单据、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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