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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点击数:614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方案的通知
遂食药监管办〔2015〕167号
相关要求:
1、本方案属于市级层面的宣传计划,也就是由市局具体承办。关于区县、园区和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新法的宣传,市食药安委员会办公室已于8月6日下发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相关承办科室要认真研究、确定每个专栏的宣传主题和提纲,及时收集、准备、提供宣传的具体内容和资料;正式宣传报道或学习培训前,宣传资料要及时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3、在宣传活动中,涉及到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需要业务科室或分管领导参加的,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业务科室积极配合。
4、本方案相关宣传内容涉及到需要经费的(如:资料印制、户外广告、培训等),由相应责任科室提出预算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局党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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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8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