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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对驾车族亮红灯的两类药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点击数:453

对驾车族亮红灯的两类药

如今,拥有私家汽车的人越来越多,行车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汽车司机都知道要想避免交通事故,身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和判断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笔者就来说说,为什么要对这两类药品“亮红灯”?

有关专家指出,安全行驶需要驾驶员具有敏锐的反应能力、准确的判断力、动作协调能力;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还要有对结果的预测能力和处理能力。而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明显,影响人体的这些能力。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麻醉药品是指具有中枢镇痛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国家规定精神药品中属于管制范围的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

1.兴奋剂会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并具有成瘾性。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苯丙胺类、咖啡因等。此类药物可引起神经系统兴奋和抑制过程的平衡失调,导致亢奋、疲乏、头痛、烦躁不安等。

2.抑制剂则会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常见的有巴比妥类、安定类等,驾驶员服用后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变得迟钝,伴随头痛、乏力、注意力及反射运动能力降低、视物模糊、精神错乱等。

3.致幻剂则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感觉和情绪上的变化,对时间和空间产生错觉、幻觉,直至自我歪曲、妄想和思维分裂。

国家规定麻醉药品中属于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等。这些药使用后有视力模糊或复视、体位性低血压、嗜睡、头痛、幻觉、耳鸣、惊厥等不良反应。另外,这些药品都具有成瘾性,经常使用会使人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成瘾者一旦停止用药,就会出现戒断症状,周身的不适感迫使他们继续用药,而且用药量可能越来越大,药物不良反应会更加明显。  

无论什么原因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都能使人处于不太清醒或反应速度慢的状态,自身对其根本无法控制,此时驾车非常危险。因为在这种状态下,驾驶者对车速、距离、行驶方向的判断能力下降,难以控制肢体的运动,动作的协调性差,对出现的紧急情况无法做出快速反应,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因此奉劝有车族,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不要驾车。此类药品会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有“麻”、“精”字样,可以据此识别。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法律规定的两类药品外,还有一些药品也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灵敏性和自我控制能力,“驾车族”在生病服药时应多加留心:一是“氯苯那敏”等抗过敏类药物,此类药品对中枢神经同样会造成抑制作用,含有类似成分的药物在使用说明书上通常会注明“服后应避免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等类似字样;二是酒精含量较高的药物,酒后驾车是法律禁止的,过多服用此类药品,会影响驾车安全;三是一些不良反应强烈的药物,驾车者应根据医嘱和自我感受,避免服用一些不良反应强烈的药物,因为强烈的不适感会分散注意力,加大行车的危险性。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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