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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夏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点击数:451
夏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气温高,空气湿度大,病源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加之蝇虫叮爬污染,食物很容易腐败变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夏季饮食应注意:
一是采购食品原材料要新鲜,不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不采购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等;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不采购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
二是加工食品要注意卫生,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处理生食和熟食所用刀具、砧板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有必要时可用沸水消毒杀菌;烹调时完全煮熟煮透,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吃多少做多少,不宜过久地存放冰箱,应尽快吃完。
三是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吃或少吃生海鲜或半生海鲜,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就近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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