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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志带队督查大英县秋季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点击数:512

李隆志带队督查大英县秋季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91112日,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隆志带领第五督查组,对大英县2017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深入大英县回马镇、隆盛镇、玉峰镇、象山镇及县城区的14所学校,对其学生食堂、小卖部、医务室及校园周边的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检查幼儿园食堂3家、小学食堂3家、中学食堂7家、职业技术学校食堂1家、小卖部3个、医务室3个。
经现场检查,所督查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未向外承包,多数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陪餐制度;绝大多数学校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多数学校对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食品严控进货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收集较好,票据齐全、台账规范;大多数学校对食品添加剂能严格按照五专要求进行管理,无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校园小卖部未发现有“5”“1小食品及过期食品,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经营环境均有很大改善。特别是该县盐华幼儿园、玉峰镇小学校、玉峰镇初级中学校校长(园长)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功能分区合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措施投入保障到位。
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建筑陈旧、功能分区不合理、面积不足、三防措施不到位,少数学校食堂缺少食品冷冻冷藏阴凉储存设施设备,个别学校未严格履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个别学校与食堂经营方缺乏有效管控约束机制等问题,督查组当场与陪同检查的县食药监局、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及学校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师生饮食用药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一学校医务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学校小卖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学校食堂现场不能提供肉类采购相关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组要求县食药监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人教科、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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